2008年9月12日,星期五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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桐乡 范冰冰案和解结案
本报记者 汪嘉林 通讯员 童法

  影星范冰冰状告江苏斯可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、苏州市相城区陆慕斯可馨沙发厂肖像侵权案(本报5月9日曾作详细报道)最近有了结果。
  经过桐乡法院多次调解,双方达成和解,并就今后使用范冰冰肖像达成协议。9月8日,范冰冰通过其代理律师向桐乡法院提出撤诉申请,法院经审查裁定予以准许。